2007年7月11日 星期三

環評制度何去何從?

據悉,主政者為了力拼經濟成長,正欲對於阻擋了嫌惡開發案通過的環境影響評估制度進行結構性的改變,所提的新構想除了要重新定義環境影響評估的內涵與目的,並計畫將目前環評制度所被賦予的權力大幅度的限縮,使得未來環評制度僅是著重於開發案通過之後的「實質監控」與「事後追蹤補救」,此議倘若通過,環評制度大抵可謂是名存實亡,僅是權力擁有者的橡皮圖章;連帶地,環保署在國家重大公共政策上所能扮演的角色也將嚴重的退卻。

上述的觀點並不表示目前的環評制度沒有根本的缺失,筆者過去曾經為文指出環評制度的根本缺失乃是在於下述三項:一、環評的相關作業是由開發單位所聘請的顧問公司來主導,二、環評所需的相關資訊也是由開發單位所掌握,三、環評作業嚴重的偏科技輕人文。在這三項缺失之下,我國過去的環境影響評估大抵僅是作個樣子罷了,而統計數字也清楚的顯示了這一點,因為絕大多數的環評案例,皆是以「有條件通過審查」來結案的。若以此三項缺失來對照主政者現今對於環評制度所提的變更意見,可以發現二者之間有了明顯的差異。

究其差異之根源,乃是對於環保問題有了不一樣的見解。環保問題不僅是技術的問題,它根本上就是個政治的問題,可惜的是,長久以來由於受到西方啟蒙時期實證科學主義思維的影響,認為主觀的價值是可以與客觀的事實分離,因此,行政工作人員應該要著重於客觀技術操作部份,至於主觀的價值部份就留給政治人士來決定。也由於科技擁有許多技術操作的能力,因此往往就被賦予了客觀中立的形象,成為社會問題解決的主要關鍵。由此反映於行政體制上的設計,就是政府在各行政部門皆成立了許多的「委員會」,並聘請了許多學者專家的加入,由於學者專家大多擁有科技運作的能力,因此委員會就被冠上了客觀的形象,它的決定也就代表了公共利益,是社會各界必須共同來服膺。

不過,上述的思維其實一直都是受到挑戰,尤其是在一九六○年代全球蜂擁而起的環保運動以來,更是如此。論者發現,科技其實也是有其主觀的立場,例如,評估結果最終所呈現出來的數據其實是建構於許多主觀的假設之上,而為了達到事前所設定的目標,許多的假設前提或是模式因子也是可以依據政策的需要來予以更動的。因此,學者Freudenberg及Steinsapir就指出草根環保運動對於科學及技術人員往往是抱持著懷疑的態度,對於其所宣稱代表公共利益的立場也無法全然的接受。彼等也發現,政府及工業界往往會轉化環保的問題,將它們由原本該屬的政治領域,變更為科學及技術的問題,因此問題的解決就必須留待科技及專業人員,而不是一般的民眾參與。

由環評制度未來可能的結構改變,我們明顯又看見了這樣的問題轉化,環評的權力將往高層集中。試問,即將於下個月卸任的環評委員有哪一位不是學者專家呢?問題的關鍵乃是他們所表達的公共利益與主政者所要的公共利益不一致罷了,而由本屆環評委員積極努力欲掙脫上述結構性之限制,展現自主治理卻仍不可得的情況,也凸顯了「委員會」機制的侷限性。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環保署近日竟然是與開發者一致,公開質疑自己所聘請環評委員的立場。

該如何解決這個課題?並且能夠建構未來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在社會當中的公信力?其關鍵之處,並非是要走回老路,將環保問題僅視之為是個技術問題,並納入更多的科技及環工人員於環評委員會之中;而是要更大幅度的開放環評委員會與社會各界的接觸與溝通,並運用行政程序法所賦予的聽證程序及其他可能的民主手段,來尋求社會大多數所認可的公共利益。

2007年7月11日 發表於《地政學訊》,第5期,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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